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学习制度
发布人: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8-10-04   浏览次数:

一、参加学习人员

学校关工委副主任、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委员、四个工作组组长

二、学习方式

 1、集中互学。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月一次,除寒、暑假,全年学习原则上不少于9次。同时注意在学习中总结好的经验和交流学习体会,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2、分散自学。关工委成员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学习平台,分散自学、主动学习,将全省、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优秀案例、典型做法融合进来,拓展我校关工委工作新思路,开创关心下一代新方法。

3、专题研学。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特殊问题展开专题研讨,拿出对策、提出方案。

4、调研学习。视具体情况,可以在有需要时,前往周边高校或者省内关工委工作比较先进的单位,开展调研学习,取长补短,将对方工作中适合我校的好方法取过来,对我校关工委工作加以补充。

5、上级关工委组织召开指定专人参加的各种形式的学习会、视频会、座谈会。

三、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切实吃准、弄懂、悟透,深刻理解精神内涵,把握精神实质。

2、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上级关工委组织下发的纲领性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思路与设想。

4、学校党委关于我校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定。

5、交流本人在关工委工作的认识与体会,相互分享在工作中总结的新经验、新方法。

6、每年由思政教育组安排一至两次关工委老同志学习,引导关工委老同志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关工委工作的方针政策、国际国内时政、党的重大会议与决策。

四、学习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2、根据上级关工委的工作计划、学校党委学习计划、关工委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我校关工委学习计划。

3、灵活执行学习制度,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学习内容。

4、开展调查研究。关工委成员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有质量的工作报告、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

5、严格学习纪律。关工委成员集中学习时,要求本人到场,由个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关工委办公室请假备案。年终将对每位成员全年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6、为关工委成员配发专门的学习记录本,作好学习与发言记录,以备学校关工委调阅、考核,并作为发放工作补贴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