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关工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皖关工委〔2016〕26号)文件精神,促进我校关心下一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关工委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以老同志为工作主体、以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为对象、以建设和谐校园为目的,积极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努力将关工委打造成为开创学校事业发展的有力配合力量。
第三条 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量力而为、注重实效”。
第四条 关工委在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依靠老领导、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等“五老”队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培养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珍惜时光,勤奋学习,注重实践,努力学习先进文化,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本领。
第六条 关心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成为有理想,有过硬本领的新时代好青年。
第七条 对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
第八条 对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开展爱党爱国爱校教育、伦理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生入学教育等工作,引导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树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第九条 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帮困、心理辅导、心理扶贫、暑期“三下乡”及传帮带等有益于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成长的关爱工作。
第十条 加强关工委思想建设,定期召开关工委工作会议,加强关工委成员学习交流,组织互学调研,与时俱进,紧跟形势,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关工委。
第十一条 加强关工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老同志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专长优势,扎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十二条 建立学习制度,定期召开“形势与政策”交流会,进行互动交流,针对国内外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不断提高关工委老同志的政策理论水平。
第十三条 进一步扩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多方面的支持,营造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第十四条 完成上级关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的引导教育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五条 在省教育厅关工委领导和指导下,实行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第十六条 关工委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以及关工委成员组成。
第十七条 关工委下设四个工作组(教学工作组、党建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思政教育组),各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做好工作。
第十八条 关工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协调服务,起草关工委文件、报告、工作安排,考核等材料。
第四章 制度
第十九条 会议制度 关工委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总结上一年的工作,研究部署当年的工作,其他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讨论安排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 学习制度学习方式分为集中学习、自学、专题研学和调研学习,并指定专人参加上级关工委组织召开的各种形式的学习会、视频会、座谈会。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关工委成员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学习平台,主动学习,拓展关工委工作新思路,开创关心下一代新方法。
第二十一条 汇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工作,听取校党委的指示和意见。
第二十二条考核制度 关工委办公室负责考勤考核,每年底组织对每个组、每个成员进行考核存档,并上报学校关工委主任。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三条 关工委工作经费,列入学校预算,各项经费开支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由关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