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6-14 浏览次数:
根据校总务处通知,离退休处全体老同志报销2012年上半年药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销时间:
1、离休及保健对象:2012年6月19日;
2、退休人员:2012年6月20日;
二、报销程序:
在办理核报手续时,凭校医院外诊单、门诊病历、发票、药品清单等,在校医院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在财务处结算。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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