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25 浏览次数:
通 知
按照总务处、校医院安排,离休和不参保(持保健卡)老同志4月9日全天,报销2013年第一季度药费。请需要报销的老同志,4月9日前往校医院进行报销。
离退休工作处
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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