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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报销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25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总务处通知,定于2015年10月9日(周五)全天,为离休人员及持有“保健卡”(正高)的人员报销2015年第三季度门诊医药费,届时,请符合条件的老同志持病历和有关票据到东区校医院审核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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