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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报销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总务处通知,定于2016年4月7日(周四)全天,为离休人员及持“保健卡”(正高)的职工报销2016年第一季度门诊医药费,届时,请上述人员持病历和有关票据到东区校医院(运动场大门)审核办理报销手续。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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