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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第三季度医疗费报销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28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总务处通知,定于2016年10月11日(周二)全天,为离休人员及持“保健卡”(正高)的职工报销2016年第三季度门诊医药费,届时,请上述人员持病历和有关票据到东区校医院审核办理报销手续。请相互转告。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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