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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离休、保健对象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8-10-04 浏览次数:


    根据总务处校医院的通知,安徽中医药大学2018年离休、保健对象(含正教授)第三季度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报销时间20181016日全天

    报销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校医院。

        

    离退休工作处

    201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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