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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登记通知

发布人:离退休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9-03-06 浏览次数:

各位老同志:

根据我校人事处转发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请我校离退休退役军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进行登记。

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并选择性携带以下证件:转业证,退伍证,伤残军人证,烈士证明书,立功受奖证,伤残民兵证,伤残民工证,因公牺牲军人证,病故军人证明书。于2019315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进行退役军人登记。请大家相互转告前往登记。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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